一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tiaofasi@sipo.gov.cn。
二、传真:010-62083681。
三、通过信函方式寄至: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一处 邮编100088(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”)。
附件:1.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(征求意见稿)
2.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《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的说明
国家知识产权局
2018年12月24日
一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tiaofasi@sipo.gov.cn。
二、传真:010-62083681。
三、通过信函方式寄至: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一处 邮编100088(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”)。
附件:1.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(征求意见稿)
2.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《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的说明
国家知识产权局
2018年12月24日